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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士大夫的女性观与武则天现象的产生
2017-10-12    本站    唐诗之路    点击: 2497

张菁 | 唐士大夫的女性观与武则天现象的产生

2017-10-11 

唐士大夫的女性观与武则天现象的产生——以墓志为中心

内容提要:理想女人的标准是父权制文化塑造妇女的核心。从墓志来看,唐人心目中理想女性的观念虽以汉晋以来的儒家伦理为准则,但也凸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其时的士大夫们崇尚才智,对女性违背礼制、介入国家政治事务的诸种行为普遍持宽容态度。此种宽松的社会环境使得贵族妇女群体在文化和制度的裂缝中游走,争取到较大的政治权力。唐代的女性贵族群体打破了牝鸡司晨的政治禁忌,集体活跃在政治领域,出现了宫闱政治和女皇主政。

 


 

作者简介:张菁,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原文出处:《江海学刊》2011年第5期。

 

 唐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这个现象引起了历史学者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偶然现象,如陈弱水教授就曾提出:武则天等人参政及其反映出来的女性意识,只是一种孤立现象,并没有明显的前因后果。然而,从墓志中反映的士大夫女性观来看,武则天现象绝非偶然。自周代开始,贵族妇女被赶出了政治领域,男性文人在观念和制度上摒弃了贵族女性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虽然个别女人有可能借助父、夫的权力控制朝政,但这些行为都是不合法、不合礼制的。延至唐代,士大夫女性观发生变化,华夏父权制出现了缝隙,再度出现了女性贵族集体参政的局面。女性贵族们主持家政、干涉家族事务,并且将影响力扩展到朝堂之上,在国事中发挥重要作用。后妃公主参政在唐前期成为惯例,中宗安乐公主甚至提出要当皇太女,挑战男性贵族对皇位的垄断。唐代社会具备了出现武则天的社会文化土壤。

 

  妇女的角色不是简单地由女性生理决定,更多是由社会文化规范的、塑造的。中国很早就形成一套阳刚阴柔、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的完整理论,将男女间的性别差异绝对化、神圣化,成为男性统治的理论基础。以处于统治地位的华夏族男性士大夫生活为基础,儒生们通过教育、文学、风俗等各种不同的途径对两性双重道德和价值标准进行裁判和评定,决定女性生活的规范准则。研究女性生活规范,墓志是最典型的材料,墓志内容虽有溢美之处,但反映了墓主的基本生活状况和书写者的观念,体现了广泛传播的理想和愿望。从墓志内容来看,唐人心目中理想女人既柔和婉顺、遵守礼节,又有出众的才智,能够睦处六姻、光大本族。

 

()出身高门大族

 

 

  唐人极重门第,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女人也出身高贵。在门阀秩序之下,联姻编制家族的政治关系网络在维护门风和原有社会地位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母族和妻族在隋唐时代具有辨别身份的特殊作用。不厌其烦地炫耀祖先是墓志的共同特征。即使墓主为男性,墓志中也多长篇大论地介绍其妻的显赫家世。以陈子昂的《唐故袁州参军李府君妻张氏墓志铭》为例,记载本人行迹之前,作者用三分之一的篇幅追述其远祖、曾祖、祖父的业绩:

夫人讳某,清河郡东武城人也。昔轩辕锡允,弧矢崇威,畏其神者三百年,得其姓者十四族。金貂七叶,汉天子之忠臣;鼎足三公,晋武皇之名相。孤乡玉帛,世有其庸。曾祖某,北齐太常卿,徐、兖二州刺史。天人之礼,位掌于秩宗。侯伯之尊,宠优于露冕。祖某,隋汾阴、寿春、阳城三县令。袭公侯之瑞,屈铜墨之班,士元非百里之才,太邱有三台之望。父某,唐户部侍郎,复、亳、建三州刺史。尚书北斗,始赞于南宫。方岳专城,终荣于独坐。

  清河张氏为魏晋以来的名门望族,墓志中尽力炫耀这一点,对其家族的介绍上述及汉晋,远祖为汉代的大臣和晋朝的名相,曾祖为北齐太常卿,徐州和兖州刺史,祖父为隋的县令,父亲为唐户部侍郎,任复州、亳州和建州三州刺史。

 

  在这一点上,汉唐墓志明显不同,汉代墓志述及祖先往往几笔带过,唐人则多用很大的篇幅叙述。唐代承南北朝之旧俗,婚姻讲究身份内婚,婚而不娶名家女为社会所不齿,士庶不婚、官民不婚,女子身份与出身有密切关系。士大夫们喜好不厌其烦地夸耀女子的出身。安史之乱后,这种表述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男性墓志中对妻族的描述明显趋于简短。变化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北方许多大族在大乱中逃亡迁徙,族谱流散,撰写者难以在墓志中详述源出,更主要的原因是政治经济变动引起风俗变化。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门第观念逐步淡化,从自隋唐以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到五代的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社会不再如前期那样重视妻子的出身。

()性格柔和婉丽,敬顺慈谦

 

  墓志中理想女人的描述模式承继了秦汉以来的儒家传统,体现了华夏文化对女人本质和价值的理解,顺、柔、婉、和、惠、贞等字被频频用来赞美女性特征,颂扬端庄秀丽的外貌和温柔贤淑的气质。其中,字的使用最为频繁,反映了男性士大夫们希望女性遵循礼规、柔顺乖巧的愿望。

 

  墓志书写者描述了一种典型的家庭主妇形象,守贞节、内主中馈、孝顺公婆、辅佐丈夫、训育子女。她们必须勤劳持家,在家庭关系中努力充当各种不同的角色,处理好复杂的人际关系。墓志中着重刻画女性墓主的母、妻、妇、女等角色的扮演,女性未出嫁时应为孝女,孝顺父母,尽人子之道;出嫁后,应孝顺公婆,尽子妇本分。同时,还要辅佐丈夫,柔顺守节,尽人妻之道,抚育子女,尽人母之道,应忍耐、顺从、先人后己,在大家族中处理复杂的基本准则可用敬顺慈谦几个字加以概括。

()睿智干练,外和六姻

 

  在称颂女子谦和婉顺的同时,唐人极力赞美主妇的聪明睿智。唐代士大夫不仅希望女性柔和婉顺、内主中馈,更希望她们有较高的文化修养,才华卓著,可以广大本族。女性在管理家庭事务、女红针线、外交能力等方面的才智普遍受到肯定,精通学识的女子更是大被颂扬。李缨撰《唐故魏王府参军李缨亡妻弘农杨氏墓志铭并序》,赞扬李缨妻子杨蕙长于治家:夫人女工刀尺,悉尽其能。柳宗元赞扬其伯姐崔夫人善隶书,喜欢弹琴。永州刺史博陵崔简女儿崔媛善笔札,读书通古今,擅鸣弦桐。习礼明诗达音妙缋等赞赏女性才华的记载在墓志中比比皆是,学识渊博的女子受到普遍称赞。

 

  睦处六姻也是文化对女性的要求,这一点显现了唐代文人心目中理想女性形象的独特之处。唐代社会不仅要求出嫁的女子内主中馈,而且要求她们对外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在本家及众多的姻亲之间周旋自如。刘长卿《别李氏女》述及李家谆谆教诲即将出嫁的女子:念尔嫁犹近,稚年那别亲。临歧方教诲,所贵和六姻。女子出嫁后与本家及众多亲戚间密切联系,仍然承担扶持本家姐妹兄弟和照顾父母的责任。父母双亡的情况下,一些女子还承担着抚养幼弟、光复本宗的大任。范阳卢氏夫人:

自归余家,克修妇道,听从承敬,礼无违者,而又周旋姻族,或有疾疹危苦者,夫人忧省之急,发于诚义。

  同样,出身名门的李氏出嫁后担忧自家兄妹子侄的安危:

夫人有伯兄季弟,长姐孤姪,或死生契阔,时命屯否,拯之救悬,常若不及。

  唐代女子与父家感情深厚,《唐左金吾判官前华州司户参军李公故夫人新野庚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庚氏在娘家为长女,尤为父母钟爱,庚氏为照顾体弱多病的父亲,来往于父家和夫家之间,终于积劳成疾而病故。出嫁到不同家族的姐妹之间也相互扶持、共度危难。《唐绛州闻喜县令杨君故夫人裴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嫁至杨家的裴氏与嫁到吴家的伯姐形影相随,共同商讨处理裴家的大事。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文人在墓志中对于贵族妇女逾规越制、干预政事的种种行为大加赞扬。陈后主的玄孙女陈照就是一典型的例子。陈照死于天宝三载,终年四十八岁。荥阳郡荥泽县主簿崔藏曜为她撰写了墓志铭。陈照出身名门,博览群书,才智出众,种种功德被写于墓志,百般赞颂:

女工余力,而乃学文,五行俱下,一览不忘,雅好史汉诗礼,略通大义,尤重释典道经,颇诣宗极,每戚属参会,提综今古,皆讶博涉。

  叔伯们对这位侄女寄予厚望。陈照先嫁给徐文公,后被叔伯们逼迫离婚,改嫁山东名门卢氏。出嫁后,她与本家密切联系,三个妹妹的婚嫁无非手出。她不仅插手陈家的事务,甚至与前夫徐文公之子徐崐也有往来,时常对他谆谆教诲。之外,她公然干涉国家政事。陈照同父异母的兄长之望官至郓州参军,尝有大戾,尘于禁闱,圣上怒甚,将欲亲决。她尽全力营救兄长,不惜披头散发地到朝廷上闹事,皇上左右的宠臣心生怜悯,联手相救,之望因而获救免死,仅被贬为临川县丞。

 

  按照儒家妇德规范,陈照所作所为逾礼之处颇多。其一,不守贞节。贞节专一、从一而终是妇德的重要准则,而陈照先嫁徐文公,又与徐离婚,改嫁卢氏,一女从二夫。其二,插手几个家族的事务。出嫁后,她干涉丈夫家族的事情,并处处操心娘家之事,以为己任。对已经离异的徐氏家族的事务,她也频加干涉。其三,公开干涉朝政。为了营救被国法治罪的兄长,公然大闹朝堂。然而,种种越轨行为不仅未遭严厉斥责,反而引起普遍同情,兄长也因而获救。干涉国家大事的行为在的旗号下,不仅得到社会舆论谅解,且作为值得褒奖的义举书于墓志。陈照的例子充分说明中国文化的时空差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唐人笔下的理想女性形象既沿袭了汉晋以来贤妇的基本特点,又反映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唐代理想女性的特征和历史上其他朝代有共同之处,它继承了秦汉儒家士大夫的基本观念。华夏文化为两性规定了界限分明的性别角色,形成了男女两性间强弱、主从、刚柔、尊卑的对比。汉代,士大夫对女子强化家庭等私领域,赞扬其谦和之气,社会压抑女性,在气质和心理上要求妇女柔顺贞孝,卑弱寡欲,先人后己,为家庭作出牺牲。此后两千多年中,历代儒家文人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形象都体现了这套男尊女卑和男强女弱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李志生教授的文章《唐人理想女性观念——以容貌、品德、智慧为切入点》从墓志资料出发研究唐士大夫女性观,系统地探讨了唐代理想女性的诸种品质,强调它们并没有超出传统儒家基本理论和观念的框架,唐人理想观念为古代中国社会各个阶段所共有。(11)

 

  在肯定唐代理想的女性形象继承汉晋文化传统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唐代理想女性形象所具有的时代特色。夫权是华夏父权制的核心,尊夫抑妻是西周以来华夏性别文化的基本特点。儒家妇德标准在这一时期发生了显著变化。门阀秩序下,高门大族通过嫁女编织家族的政治关系网络,所以女子被寄予厚望,又因男性地位依靠母族、妻族的身份加以识别和稳固,所以她们在夫家并不被看轻。从墓志来看,社会崇尚才能,不再一味地要求女子柔弱卑顺,而是期望她们具有一定的外交才干,能够光大本族、支撑门户。门阀秩序下,大家族的主妇是连接大家族之间关系的纽带,是否能处理好姻亲关系成为妇德标准的重要内容。中原地区的高门大族出于维护门风和家族利益的需要,重视女子和女子教育,女性干涉家族间事务和政务的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宽容。社会重视女性才智,妇女的活动空间未被僵死地局限在的范围,贵妇们干预丈夫和儿子事务的同时也对朝政发生影响,介入了社会政治事务。

 

  从墓志来看,唐代士大夫对女性的角色期待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变化之一,柔和刚:对女性气质的双重标准。

 

  在唐墓志中,士大夫们承继秦汉以来柔顺的法则,用顺、柔、和、婉、谦等词称颂女主人公柔和婉丽之气质,同时他们又竭力称颂女主人睿智干练的个性。士大夫们心目中的理想女人究竟是柔和婉顺,还是刚强智慧?这种表述方式似乎自相矛盾,实际反映了魏晋以来士大夫观念的变化。中国文化中,柔弱被看做是女人生来俱有的天性,在此基础上奠定了她们的社会性别身份、人格和自我概念的基础,男子是两性关系中的主导者和统治者,女人是柔弱依附者,这种主从关系反映了鲜明的性别等级和权力关系。但是,由于门阀秩序的影响,高门大族在社会文化和政治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唐代不仅要求家族的女性内主中馈,而且要求她们外和六姻、刚强坚韧,社会对女性气质的要求形成了双重标准。

 

  变化之二,卑弱与睿智:对女性才智的崇扬。

 

  女性是否应有才智?在中国文化中,答案基本是否定的,汉代的士大夫们赞成让女性保留质朴状况,使她们在家族和社会中都处于卑下的地位,不赞成女性有智慧,女性才智被视为家国的威胁。然而,唐墓志的书写者们在肯定女弱的同时,却又对女性的才智大加颂扬,描述了一大批博学聪慧,有胆识有才能的主妇形象。

  在魏晋以来多重文化因素的影响下,唐代士大夫们的女性观发生变化,明显有别于汉代。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不反对女子有才华,明确提出睿智的主妇可以辅佐丈夫,于家于国都有利:

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12)

  唐承南北朝风气,士大夫们赞同女子才智有利于家族的观点,普遍崇尚才能、重视教育。唐代对女性角色和气质的要求与汉代不同,两汉时代,儒家士大夫们强调女性温贞典雅,而唐代士大夫则更希望妇女才智出众,社会上出现了一大批周流三教、精通音律、博通古今的才女。

 

  变化之三,正位于内与外和六姻:对女性介入政治事务的肯定。

 

  国家的政治权力完全由家族男子垄断是华夏社会自西周以来的神圣法则,不容违背。远在华夏族阶级社会早期,贵族妇女曾经广泛深入地参与政治活动,但从西周建立开始,华夏族确立了不许贵族妇女介入政治事务的严厉禁令,女子干政属于牝鸡晨鸣,被严厉禁止。延至唐代,士大夫阶层虽然强调女正位于内,但对女性介入政治事务持宽容态度。儒生们在墓志中用了许多篇幅去赞扬女性干涉政事的行为,一些文人甚至抱着欣赏的态度来描述女子干预朝廷政治的跋扈形象。他们的观念显然与汉不同,牝鸡司晨的禁令被打破。

 

  唐士大夫对女性角色期待的诸种变化都说明:华夏女性主内的角色不是天生的,而是社会过程的结果。回顾华夏几千年的历史,我们发现父权制曾经经历了复杂的演变。理想女性的模式是什么,各个朝代士大夫的答案都不同,不同民族的答案也不同。每一地区和每一民族的文化自有其性别规范和游戏规则,没有不二的法则。在中国社会,性越界不仅可以被接受,而且会在一定的时期被定制化。隋唐时代,处理好家族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本族的延续和壮大,人们欣赏才华出众、性格果断的女子,对贵族妇女们擅权跋扈、违背祖制的行为较宽容。正是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女性由干预家政而涉及国务,将她们的影响力扩展到了家庭以外的领域,甚至到了讨论国事的朝堂上,她们在社会性别体系内争取到一定的生存和施展才能的空间。

 

  唐士大夫心目中理想女性形象的种种变化说明华夏父权制出现了缝隙,极度排斥女性贵族参政的社会产生了松动。

 

  女皇在中国极为罕见,这是由于贵族妇女在制度上被完全排斥在朝政之外。西周之前的商代社会,贵族女性在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等重大国事活动中相当活跃,女性贵族享有政治上的受封赐地、经济上的部分经营权、军事上的指挥权、祭祀上的主祭权,一些贵族妇女常领兵作战,在政权中地位极其尊贵,如商王的妻子妇好。周灭商,女性贵族被逐出政治舞台,商王的第一罪状就是惟妇言是用,妲己也被妖魔化成妖姬。大臣们屡屡用妖姬的故事来告诫历朝历代的帝妃,女子不得干政也成为不可更改的制度。商周更替完成了由父系制定型到父权制确立的过程,确立了父系本位、男性中心的父权制体系,基本格局是男为内,女为外,婚姻的目的是为了男性本位的父权家族的利益,政治权力和家族财产传承都在男子之间进行,与家族女性无关。(13)两汉时代,华夏社会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合一的封建父权制,强化夫权,神化夫权,强调三纲五常。士大夫们强调妇女在家庭中应处于卑弱的地位,是妻的天,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尊夫抑妻成为儒家士大夫女性观的核心内容。男性文人们唯恐女人干预的事务,颠倒男女尊卑等级,制造了女人祸水的种种话语。所谓红颜祸水的说法实际上反映了男人对女人介入权力机构的恐惧心理。

 

  然而,这些观念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关于性别关系的理论也在不断地被重新建构。魏晋以来,社会动荡和胡族内迁都冲击了原有的性别等级秩序,女性贵族在政治舞台上逐步活跃。在经历了多次的蛮族入侵、农民起义和军阀混战后,男子本位和男系为中心的女性价值观在唐代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唐代的儒家士大夫不同于周秦诸代,他们对女性干政持宽容态度。贵族妇女们来往于姻亲,操持几个家族的事务,干涉国家官吏的任免,文人们不以为非,反而津津乐道,用了诸多笔墨颂扬她们外和六姻的功绩,牝鸡司晨的政治禁忌被颠覆。

 

  宽松的社会环境中,中国的女性贵族群体再度在政治上舞台上崛起。李唐贵妇频频干预国政,蔚然成风。干政风气在关陇集团中尤为盛行,集团中的女性贵族们普遍勇敢进取,有胆有识,进取心和抗争意识之强在中国妇女史上是罕见的。女性贵族群体和男子并肩奋斗,共同缔造了强盛的帝国。唐代的女性贵族参政具有以下特征:

 

  ()女性长期控制朝政。大唐全盛的一百多年期间,有一半时间国家政治是由女性贵族控制的。中国历代都有后妃干政的现象,但基本是在皇帝多病或年幼的时候,唐代则不然,皇后公主干政相袭成为惯例,即使是精明强干的君主在位,后妃辅助也是非常重要的。唐太宗妻长孙氏和徐才人、高宗妻武氏、中宗妻韦氏、玄宗妻王氏和武惠妃、肃宗妻张氏皆在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公主中也出现了一大批叱咤风云的女子,如高祖平阳公主和常乐公主,太宗高阳公主,高宗太平公主,中宗安乐公主、长宁公主,肃宗和政公主等。此外,女官婉儿,尚宫柴氏和贺娄氏,女巫赵氏都频频干涉政事。

 

  ()女性贵族群体功勋卓著。李唐王朝的女子们视国事为家事、己事,为大唐王朝浴血奋斗,立下了赫赫功绩。李唐王朝的建立,李氏的女儿立下大功。李渊父子晋阳起兵之际,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高举义旗反隋,率军七万所向披靡,成为唐的开国元勋之一。著名的贞观之治的出现与长孙皇后有密切关系,长孙皇后深得群臣的敬仰,是唐太宗重要的政治助手。太宗的徐才人也颇具政治远见,她公然上奏评判国家大事,批评贞观后期的弊政,受到太宗的赞许。武则天统治时期,武则天意欲立武氏子弟为帝,李氏皇子多被害或流放,高宗的女儿太平公主深有韬略,几度发动宫廷政变,终于恢复李氏家族的统治。安史之乱爆发,寇贼猖獗、山河破碎之际,肃宗的女儿和政公主以贸易取奇赢千万澹军,亲自赡恤王公戚属,而自己与家人躬俭节用。她屡次进宫陈述国政得失,呕心沥血,最终早逝。远嫁异族的多位和亲公主也为大唐作出巨大贡献,这些勇敢而有智谋的年轻公主远离家人故土,冒着生命危险周旋在汉蕃之间,以青春和生命捍卫大唐的安全。

 

  ()常常越轨逾制,男子垄断政治权力的传统受到质疑。中宗统治时期,权倾朝野的安乐公主提出要当皇太女,想以公主身份堂而皇之地继承大统,成为大唐皇帝,此举在儒家社会可谓惊世骇俗。左仆射魏元忠极力反对,公主嘲笑:元忠,山东木强,乌足论国事?阿武子尚为天子,天子女有不可乎?”(14)这一时期,公主在政治上势力之强达到了中国历史的顶峰。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诸公主和亲王一样开府置官属,太平、长宁、安乐三公主还与相王、卫王、成王一样,由朝廷给予卫士,持兵呵卫。不仅逾越内外界限,大唐公主还进入了历来为男性掌握的军事领域,平阳公主率大军与隋朝作战,攻城略地,所向披靡,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女将军。

 

  所以,唐代出现女皇并不是偶然事件,而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夫权的削弱、妇女在家国中地位的提高、男性士大夫宽容的性别观念、牝鸡司晨政治禁忌的打破和女性贵族在政治中作用的增强,这些因素都为女皇的出现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武则天刚强睿智、富有才华,她不屈不挠地奋斗,由代皇帝批答奏章开始,逐渐控制了权力,最终成为中国历史上登上皇帝宝座的唯一女子。

 

  然而,贵族女性在政治上的辉煌时期是短暂的,武则天也只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唐代后期,贵族女子在政治上的作用远远不及前期,虽然也有一些皇室女子介入国政,但没有一位敢于登极为帝。一是因为从唐玄宗开始,诸帝采取多种措施打击勋贵集团势力,女性贵族们的势力受到削弱。玄宗在连续发动两次宫廷政变,铲除了韦后和太平公主两股势力后才坐上了皇帝宝座,所以对皇室女性高度警惕。他严防公主驸马的势力,重用宦官,大力削弱贵族女性在政治上的力量。二是士大夫的女性观变化,女祸论喧嚣一时。安史之乱爆发引起了士大夫阶层对女祸的高度警惕。安史之乱长达八年,富庶的黄河流域遭受毁灭性打击,人民流离失所。男性文人们痛定思痛,将之归罪于宫廷的宠妃。士大夫们反复告诫君主警惕美丽女子的诱惑,希望用儒家的礼制重新整顿家庭秩序,重申妇德,强化夫权。此类红颜祸水的故事家喻户晓,深入影响社会心理,女性贵族群体再度被摒弃到了政治领域之外。

 

  宋以后,士大夫们严格按照儒家的规范束缚女性生活的细节,儒家的伦理规范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文人的性别观念趋于僵硬死板,女性生活受到更多的限制。女性在家国中的位置发生显著变化,夫权得到强化。北京大学邓小南教授研究宋代墓志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些宋代的官僚贵族妇女在干预丈夫和儿子事务时,习惯于躲在户屏窗间后窃听他们与外人的谈话。这些聪慧的女子似乎认为这样既遵守了男外女内的界限,同时又可对家族事务进行监控。(15)这种现象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传统社会的内外之别并非固定的教条,女性干预事务是一常见的社会现象,即使是在严内外之别的宋代也不例外。二是宋代的女性在干涉丈夫子弟事务时,似乎处在一种很尴尬的状态。她们想听,想介入,却不得不用窃听的方式。实际上,她们在干涉丈夫和儿子的事务的时候,自身也受到社会文化的无形监控,不敢越过这几步的距离。显然,宋代妇女更多受到伦理观念的制约,不敢公然出入于厅堂。在唐代,女子不需要这样一个屏间作为掩护,也无须躲在窗户后偷听。她们理直气壮地干预丈夫、儿子以及自己本家的种种事务,并将影响力伸展到国家的庙堂之上。历代皇后中,唐皇后的地位最为尊崇。长孙皇后被太宗公然称为良佐,视做政治上的重要助手,群臣不以为非,也对她大加褒扬。中宗韦后被封为翊圣,与中宗共同处理国家政务。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官僚贵族女子在政务中发挥重要影响,武则天得以临朝称制,进而登位为帝。宋代,由于门阀势力的彻底消失,官僚贵族家庭男子对母族和妻族的依赖性大为削弱,女性出嫁后生活更多地依赖于夫家,社会对女子的管束远严于唐。妇女与亲族的来往遭到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与本家的往来,甚至连正常的社会交往也被禁止。在一些大家族的家训中,规定妇女不能随便出中门,妻子回娘家只能见至亲,而且必须由子弟引导,女孩子八岁后就不许到外婆家探亲。夫家对女性与父家和姻族的往来严加防范,贞节观念强化。这些苛刻的规定反映丈夫对于妻子和家人的人身束缚趋于严格,反映了夫权的强化。女子实际生活的空间不断缩小。

 

  政治上,宋代后宫嫔妃虽有诸多干政活动,但这种活动常受到大臣和儒生们的强烈抗议。专权后妃不能再如武则天般称帝天下,或如韦后般被称为翊圣,而只能躲在幕后通过宠臣操纵政局。宋代的参政后妃受到士大夫阶层的全面监控。唐宋后妃干政的方式迥异。也正是因此,武则天成为中国历史上硕果仅存的一位女皇帝。

注释:

  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载陈弱水、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659693页。

  从墓志资料出发研究士大夫女性观的文章主要有:刘静贞《正史与墓志资料所映现的五代女性意象》、李志生《唐人理想女性观念——以容貌、品德、智慧为切入点》(《唐研究》第十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204)、邓小南《六至八世纪的吐鲁番妇女——特别是她们在家庭以外的活动》(《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卷,1999)、陈弱水《隋唐五代的妇女与本家》(陈弱水《隐蔽的光景: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第3162)、范家伟《从〈千金方〉论唐代前期女性身体观》(《唐研究》第八卷,2002)、卢建荣《从男性书写材料看三至七世纪女性的社会形象塑模》(《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98年第26)等文章。

  陈子昂:《唐故袁州参军李府君妻张氏墓志铭》,《全唐文》卷二一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181页。

  郑樵:《通志略》中之《氏族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咸通108,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4612462页。

  杨知退:《唐故范阳卢氏夫人墓志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乾符010,第24772478页。

  李宅心:《大唐故监察御史赵郡李府君夫人博陵崔氏墓志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天宝197,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6681669页。

  崔行宣:《唐左金吾判官前华州司户参军李公故夫人新野庚氏墓志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5,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907908页。

  李衡:《唐绛州闻喜县令杨君故夫人裴氏墓志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04,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8391840页。

  崔藏曜:《大唐颍川郡夫人三原令卢全善故夫人陈氏墓志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天宝074,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31584页。

  (11)参见《唐研究》第十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186页。

  (12)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59页。

  (13)参考杜芳琴《商周性别制度与贵族妇女地位之比较》,载杜芳琴著《中国社会性别的历史文化寻踪》,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6794页。

  (14)《新唐书》卷八三,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654页。

  (15)邓小南:《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载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97123页。

 

关键字: 唐士大夫 女性观 武则天现象 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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