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在李白生平出处的有关资料中,〈上安州裴长史书〉[1]是一篇历来极受重视的文献。但很少有人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明代胡应麟曾怀疑它是伪作,由於所据仅「白本家金陵」一句,他的意见被清人王琦轻易地否定。[2]俟后该文的真实性便很少被当作考虑的问题。1978年郁贤皓发表〈李白两入长安及有关交游考辨〉[3],据以分析李白初入长安的原因,但对该文的可靠与否并未进行讨论。其他研究者亦莫不如此。
事实上,〈上安州裴长史书〉存在的问题绝不止前人注意到的「本家金陵」一处。数年前笔者在研究湖北历史文化地理的过程中,曾注意到其中有「少长江汉」的文句,近来对此进行探查,发现该文通篇的空间和时间逻辑十分混乱,不可究诘。与此同时,笔者深感该文的文字异常浅陋,与李白的身份和其他作品的写作水准严重不符。另外,该文还缺乏明确的主旨,行文目标游移不定。由此笔者认为,该文不可能是作者在敍述自己的亲身经历,而是一篇地地道道的伪作。兹将以上各点证明如下。
二、「少长江汉」
到目前为止,对李白家世和生长地点的考证一般都是依据李阳冰《草堂集序》和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刘开扬根据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奔流咸秦,因官寓家」的文字,认为李白生於长安。[4]
从运用史料的原则而言,刘开扬的做法是值得称赞的。将「咸秦」理解为长安也颇符合当时的习惯。但其中仍存在不少关键问题:其一,「少长江汉」一句,刘开扬以为「江汉指蜀地,亦不待言」[5],然而这一点却於史无徵。笔者研习历史地理学有年,所见史料中的「江汉」从来都与楚地——准确地讲是与今湖北江汉平原一带有关,从未见例外。将此资料中的「江汉」定为蜀地,盖想当然尔。[6]
其二,上引〈上安州裴长史书〉中的这段文字是一段骈偶性质的文字,其句式很对称,仅将其中的「奔流咸秦,因官寓家」引出来讨论是不合适的。这就如同引跛脚诗,有破句之嫌。[7]该段文字的合理标点应该是:
白本家金陵,世为右姓;遭沮渠蒙逊难,奔流咸秦;因官寓家,少长江汉。
如此,「因官寓家」的所在便不是「咸秦」而应是「江汉」。文中先后讲到三个地点,分别代表不同的时期:祖上本来在金陵;三百年前因遭难而迁徙,「奔流咸秦」;后又「因官寓家」第二次迁徙,导致其本人「少长江汉」。就是说,遭难是「奔流咸秦」之因,而「少长江汉」又是「因官寓家」之果。在有关移民的资料中,这是常见的敍述套路。
综上,笔者有十足的信心认为,上引文句中唯一正确的地理资讯是:李白「少长」之地在江汉即今湖北江汉平原。考虑到「因官寓家」的时间不明,不排除其出生於「咸秦」的可能。其下文是:
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藉书,制作不倦,迄於今三十春矣。
从中看不出任何发生迁徙的消息,只能认为「寓家」后其住地一直位於江汉未变。
得出这样异乎前人的判断令笔者感到十分惊讶,但接下来的一段文字仍可以加强这一结论:
以为士生则桑弧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
由末二句可见,所谓「国」仍隐隐然是以江汉为中心的。在唐代,蜀中僻处西南一隅,魏颢《李翰林集˙序》称之「自盘古划天地,天地之气艮於西南:剑门上断,横江下绝」,这指的是自然方面;孙樵所谓「西逼于戎,南逼於蛮」则概括了巴蜀一带的人文环境。[8]当时蜀中的对外交通主要是取道峡江和剑门,这两道都有极大的艰险,观李白〈蜀道难〉可以得其仿佛。因此,身处蜀中是不大会简单地以苍梧为南的,就实际形势而言,欲穷苍梧必先出峡;而与出峡相比,「南穷苍梧」根本构不上值得夸耀的资本。如果说作者是蜀人,标举「南穷苍梧」无异於遗大取小,这无论如何是一件令人费解之事。对此更可能的解释是:此处本来就是承接上文,以江汉为地理座标原点而出此言的。
至此,已有充分证据表明上述引文中的李白少长之地为江汉。接下来须讨论一个前提:〈上安州裴长史书〉是否出自李白之手。
三、空间与时间逻辑的错乱
早在明代胡应麟便怀疑〈上安州裴长史书〉为伪作,他在《续笔丛》中写道:「凉武昭王之世,南北瓜分已久,即云先世金陵,后迁陇蜀,亦万万不通。盖后人因白侨寓白门而伪为此书。」[9]这是久已为人熟悉的意见。但胡氏只就「白本家金陵」一句而起疑,因而他的看法被清人王琦轻轻化解:「自『本家金陵』至『少长江汉』二十余字,必有缺文讹字,否则『金陵』或是『金城』之谬亦未可知,断为伪作者非是。」今人詹鍈根据「是《书》亦见於《唐文粹》,而此二十余字各本并无异文」,既认定「疑其有缺文讹字亦失臆断」,又支持了王琦的基本立场。[10]由此,为「金陵」一词寻求辩解便成为所有研究者共同的方向。
但是将胡氏举出的孤证否决并不意味著万事大吉。以往的研究者都忽略了其他的基本事实,即该文前后的时空逻辑。而这无疑是指控该文为伪作的铁证。
詹鍈曾提出:「意者白上安州裴长史书时年方而立,阅历未深,自道家世,漫无定说。迨年事益长,交游愈广,始一律称陇西耳。」[11]揆之情理,这种情形自不能说绝对没有发生的可能。但无论如何,一个人在同一篇文章中敍述自己的少长之地,总不应该漫无定说。〈上安州裴长史书〉在上引「东涉溟海」之后云:
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於此,至移三霜焉。
这段文字令笔者为之目瞪口呆。相如为蜀人,既以相如为同乡,又有「来观」二字,其非少长於江汉可知,此其一。其二,上文已表明自祖上「因官寓家」后其住地一直位於江汉未变,而此文又称「憩迹於此」仅只三年。空间和时间均后先矛盾。
如果说作者在来观七泽之前没有到过楚地,那麼须满足一个条件:文中的「江汉」不指楚地,或者说,李白对「江汉」并不了解,可是这绝对不可能的。〈永王东巡歌十一首〉中分明写道:「帝宠贤王入楚关,扫清江汉始应还;初从云梦开朱邸,更取金陵作小山。」[12]诗中以「江汉」与「楚」、「云梦」对举,其地理概念无比清晰,即便后文讲到金陵,也有「更」字以示区别。由此可见李白诗中江汉的意涵与传统观念并无不同。总不能说,李白在作这篇文章时(30岁)对「江汉」的地理概念还是糊涂的、到后来写那首诗时(57岁)才弄清楚了吧。「江汉」毕竟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兼地理内涵的概念,不容任意曲解附会,亦不容一个自称「轩辕以来颇得闻矣」(〈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语)的作者於此不知。
况且,该文还有许多其他也堪称致命的逻辑错误。作者称「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梦之事」而「遂来观焉」,等於说此前从没有来过楚地;可是紧接下来马上便作出了自我否定: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於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行路闻者悉皆伤心,猛虎前临坚守不动,遂权殡於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骨尚在,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朋情。此则是白存交重义也。
所谓「昔」,无论如何应在「憩迹於此,至移三霜」之前。当时既已游於楚、览洞庭,可证上文「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梦之事」而「遂来观焉」於理不通。这裏面存在着一个多重的相互矛盾关系:除「少长江汉」与「乡人相如」,以及「遂来观焉」与昔游於楚之外,「少长江汉」与昔游於楚也是相互矛盾的。「游」指游历、游览、旅游,不可以用於少长之地。再加上「本家金陵」与「遭沮渠蒙逊难」之间的矛盾,该文在空间及时间方面可谓一派胡言,重重捍格。
另外,既有憾於「故乡路遥」,那麼照理总要尽量往故乡靠近一点。可是,作者在从金陵西返的途中,竟然将友人往东迁葬到离蜀中更远的鄂城之东,除去折返往复的麻烦不论,迁址的选择与「路遥」之叹在语势上也是相互矛盾的——不迁往靠近蜀中的所在也可以,只是那就没有理由兴「故乡路遥」之叹。作者将这两者兼而有之,莫非此时仍以「本家金陵」为言不成?
如果说追述先人事迹有可能传闻失实,那麼敍述自己的少长之地应该不会有差错;进行文学创作有可能昧於时间、地理,记录亲身经历断不至於方位、行程自相矛盾。尤其在交通不够发达的古代,长途旅行旷日持久,舟车劳顿艰辛备尝,我们绝不可低估古人日常生活的知识和能力。〈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时空逻辑错得如此厉害,只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作者根本就没有亲身的体验。
四、文字上的纰谬
除了上述的时空逻辑错乱重重,〈上安州裴长史书〉的文字也大成问题。上引最后一段文字中有「禫服恸哭」之句,「禫」意味著27个月,在旅途上为朋友服丧如此,这也未免形容太过。又,以「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的身家,竟至需要「丐贷营葬」,细思之下恐怕也不太可能。
近年吴小如先生指出:「在人们的印象中,总以为李白是天赋奇才,其诗豪迈恣肆,如天马行空不可羁勒;而杜甫才是以学问功力见长,其『语不惊人死不休』乃是『读书破万卷』的结果。其实不然。以我读此二家之作的经验,李白的学问功底也是『无一字无来历』的。他同样也是一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大诗人。」[13]这的确是老成有得之论。笔者读李白〈与韩荆州书〉、〈上安州李长史书〉诸文,深感其文气磅礴,人情练达,辞旨晓畅,造语典雅;而〈上安州裴长史书〉与之迥异,很多方面都不堪深究。
首先最突出的一点是,该文虽洋洋洒洒,却通篇没有一个明确的主旨,其行文意图一直变动不居。郁贤皓曾在〈李白两入长安及有关交游考辨〉中有感於「历来的研究者都忽略了此文的主要内容」,他提出:「李白写此文的主要目的乃是为了雪谤」,并认为「当时诽谤李白的罪名性质是非常严重的。」[14]其依据分别是文中的如下两条:
何图谤詈忽生,众口攒毁,将欲投杼下客,震於严威,然自明无辜,何忧悔吝。
若使事得其实,罪当其身,则将浴兰沐芳,自屏於烹鲜之地,惟君侯死生。不然,投山窜海,转死沟壑,岂能明目张胆讬书自陈耶?
应该说,郁先生的结论与依据是吻合的。只是笔者有一事不明:到底是甚麼样的罪名会如此严重呢?观后文有云:
愿君侯惠以大遇,洞开心颜,终乎前恩,再辱英盼。白必能使精诚动天,长虹贯日,直度易水,不以为寒。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逐之长途,白即膝行於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
览此,又似乎本来没有甚麼事,坏的结果不过是「不许门下,逐之长途」。所谓「不许门下」不可解,由「再拜而去」可见「逐之长途」不过是「黄鹄举矣」的另一种表达,其不可能以罪犯相待可知。而作者的请求是「再辱英盼」,郁先生在上揭文中理解为以便当面声辩雪谤,很难坐实,姑妄听之。然而究竟受到了何种诬谤终未明了。
犹记该文开篇有言:
白闻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白人焉,非天地,安得不言而知乎?敢剖心析肝,论举身之事,便当谈笑,以明其心,而粗陈其大纲,一快愤懑,惟君侯察焉。
如果笔者所见不谬,不妨认为这已是作者自我设定的上书动机,其中并没有与任何受谤之事联系在一起。《唐文粹》将该文收入「忿恚」类,想必其依据在是。可是,写著写著,作者忽然带出「谤詈忽生,众口攒毁」,将其目的变成了「若使事得其实,罪当其身。」莫非作者在开篇所谓的「愤懑」便指的是「谤詈」?这也实在太离奇了。
姑且假定该文旨在雪谤:既云「自明无辜」,那就表明应该甚麼事都没有;可又说「若使事得其实,罪当其身」,似乎事情还是有的,只不过被夸大了。在这裏,「无辜」与「罪当其身」是二者必居其一的。何况,「惟君侯死生」之死与「投山窜海,转死沟壑」之死在涉及科条的问题上也不应该等价,照笔者理解,前者够得上大辟,而后者至多不过长流。以「自明无辜」之身,不愿得偿清白,而只求「自屏於烹鲜之地」,并且莫名其妙地形容那已是「浴兰沐芳」,天下宁有如是之雪谤乎?唯一的可能,只能说作者根本就不是受谤之人,并且也不必有被谤之事,纯粹不过是一场笔墨游戏而已。
除了主旨飘忽,该文的文句也鄙陋不堪。如:
伏惟君侯贵而且贤,鹰扬虎视,齿若编贝,肤如凝脂,昭昭乎若玉山上行,朗然映人也。而高义重诺,名飞天京,四方诸侯,闻风暗许。倚剑慷慨,气干虹霓。月费千金,日宴群客,出跃骏马,入罗红颜。所在之处,宾朋成市。故时人歌曰:「宾朋何喧喧,日夜裴公门,愿得裴公之一言,不须驱马埒华轩。」白不知君侯何以得此声於天壤之间,岂不由重诺好贤,谦以下士得也?而晚节改操,栖情翰林,天材超然,度越作者。屈佐郧国,时惟清哉,稜威雄雄,下慴群物。
请注意对方官秩不过五品,竟至堆砌了这麼一大堆显然与对方身份不副、且未免有伤自尊的不得体之辞。以往不少人注意到洪迈《容斋四笔》对此的解释:「盖时有屈伸,正自不得不尔」。[15]可是笔者觉得屈伸得实在也太过了一点。尤其是夸赞对方「齿若编贝,肤如凝脂」、「月费千金」、「入罗红颜」,已完全是《红楼梦》中刘姥姥的口吻。
这样的文字表达水平与李白的〈与韩荆州书〉和〈上安州李长史书〉是大不相称的,请注意那两篇也都作於李白在安州时期。如果说这样的文章出自李白之手,那只能说李白成心要跟后人开一个天大的玩笑。考虑到该文所限定的作者和受书人双方的身分,笔者认为李白要写这样一篇游戏之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毋宁说它是一篇伪作更合乎常理。
五、论余
以上分析都是基於本证。按理说,要是能找到他证,诸如通过版本对校、他校,或直接发现某人作伪,那结果自然更为直观。但是,〈上安州裴长史书〉自北宋初年被《唐文粹》收录后已开始流传,而唐人编辑的多种李白文集其篇目早已不得而知。因此这篇文章的问题要求得解决,其他的方法已无所用之。
笔者还想指出的是,在与李白相关的文献中,类似〈上安州裴长史书〉的并非仅见。例如,历来被视为李白研究第一等重要资料的李阳冰《草堂集序》,其中便颇多自相矛盾之处,前人对该序分析利用的不知凡几,却从未对其中的矛盾提出过质疑。这些问题该如何解释,还须将来进一步探讨。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曾重温陈垣先生的教诲:「老辈著书,常有本人删去不用的材料,后辈不知,得到几条资料,反以为是新发现,拿来写成『某某书补』,又把作者原已删去的材料给补上,就大可不必了。」[16]笔者为之颇感惭恧。〈上安州裴长史书〉本是胡应麟审定的伪作,胡氏不烦辞费,只拈出其中最荒唐的「白本家金陵」以立论。后人不察,一再翻案,致使笔者写成这篇「胡氏意见补」。不知是否可免於「大可不必」之讥。
2003/5/4初稿,5/19二稿,9/9三稿
张伟然 (上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1] 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卷2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页1544。按,此文各本无甚异文,下所引均同此。
[2] 同上注(1),页1546。
[3] 郁贤皓,〈李白两入长安及有关交游考辨〉,原载《南京师院学报》1978年第4期,收入氏著《李白从考》,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页39-64。
[4] 刘开扬,〈李白生平及其创作〉、〈李白在蜀中的生活和诗歌创作〉,俱见氏著《唐诗论文集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页65、77。
[5] 同上注(4),页77。
[6] 以刘先生之饱学,其以「江汉」为蜀地盖沿清人之误。清人注杜诗,颇有以江汉称蜀中之说,不足为训。
[7] 瞿蜕园、朱金城《李白集校注》将「因官寓家」与「少长江汉」以句号断开,使后者连下文为句,亦欠妥。同上注(1),页1545。
[8] 孙樵,〈书田将军边事〉,收入《全唐文》卷795。
[9] 同上注(1),页1546。
[10] 詹鍈,〈李白家世考异〉,见氏著《李白诗论丛》,北京:作家出版社,1957,页20。
[11] 同上注(10),页21。
[12] 同上注(1),卷8,页554。
[13] 吴小如,〈李白研究笔谈〉,载《文史知识》2001年10期,页8。
[14] 同上注(3),《李白丛考》,页47。
[15] 同上注(1),页1554。
[16] 刘乃和,〈「书屋而今号励耘」〉,载《励耘书屋问学记》,北京:三联书店,1982,页145。